公告
轉知
「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會設置要點」第1點、第2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20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132804056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輔導申訴評議會設置要點」,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 law.moe.gov.tw )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學生事務及 特殊教育司洪專員,電話:( 02 ) 7736-78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