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公告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清華大學辦理113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原住民族文化科學模組製作研習班」花蓮兩場次培訓名單,請依權責惠予核給參加人員公假排代,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2 月 31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5704650 號函辦理。
二、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43 條第 1 款(略以)「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推動教育政策,應促進全體國民認識與尊重原住民族,並得鼓勵、補助非營利之機構、法人或團體,對社會大眾進行原住民族及多元文化教育」規定,並培養現職教師與師資培育學生設計多元文化教材教法之能力,國教署特委請國立清華大學辦理旨揭研習班活動。
三、時間及地點:
- 花蓮(一)場次: 114 年 1 月 19 日(星期日)至 1 月 21 日(星期二)。
- 花蓮(二)場次: 114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三)至 1 月 24 日(星期五)。
- 兩場次地點均於煙波大飯店花蓮館(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 142 號)辦理。
四、請貴校依權責惠核參加教師公假登記:
- 本研習係為國教署委託辦理,請依權責惠予所屬教師以公假或補休方式參加研習。
- 前揭法定研習對象,若未曾參與旨揭研習,其奉派於放假日參加,仍建請貴校依權責予以補休,以鼓勵原住民族教育師資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37 條及「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實施辦法」規定,增進教學之專業能力。
五、檢送活動簡章及參訓教師名單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