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處務公告(編號: 116514 )續辦。
二、本調查表請學校再次重新檢視一次,務必將所有欄位填齊(未達進度者免填),其中預定完成日期必須填寫,實際完成日期則依現況填寫。
三、「逾期原因」欄位:依契約規定,倘逾辦理期限,則需填寫原因及改進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