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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本縣所屬學校裝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租案」之學校回饋金使用注意事項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114325日府政預字第1140058993號書函辦理。

二、請旨揭標租案學校將最近一次核撥之回饋金資訊公告於學校網頁,並另於每年核撥回饋金後定期公告,以供外界知悉,俾強化行政透明機制。

三、請確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第6款「一定金額以下之補助及交易」,須同時符合「每筆新臺幣1萬元以下」及「同一年度(每年11日起至1231日止)同一補助或交易對象合計不逾新臺幣10萬元」2要件,缺乏其一即不得以該款但書規定排除補助或交易之限制。另如各校辦理小額採購,因非屬公告程序辦理之採購,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尚不得以同條項但書第1款規定承攬該項採購。

主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李少鈞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7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25-05-26 17:27:00
最後修改: 2025-05-26 17: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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