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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有關113學年度第2學期身心障礙幼兒學前特教經費,請受補助私立幼兒園及機構於114年8月15日前檢具相關資料送府辦理請款事宜,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2 月 6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45600183 號函及 114 年 5 月 19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40044376M 號函辦理。

二、請依下列說明於 114 年 8 月 15 日前檢具相關資料送府辦理請款及核銷事宜:

(一)私立幼兒園:檢具領款收據 1 紙及經費收支結報表 1 式 2 份。

(二)社會褔利機構:檢具領款收據 1 紙、成果報告等資料各 1 份及實際收支明細表 1 式 2 份。

三、身心障礙幼兒學前特教經費用途為經常門,故「獎助招收單位經費」用於購置單價金額未滿新臺幣 1 萬元,提供身心障礙幼兒使用之教材教具、消耗性教學用品,以及維修損壞或增購特教教學設備、教學輔具等支出,請於採購時注意,以利核銷作業;另購置用品之原始憑證正本,請幼兒園及機構自行依會計法妥善保存。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蘇文忻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0
公告時間: 2025-06-27 16:13:00
最後修改: 2025-08-18 10: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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