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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進計畫🚀】有關學校教師擔任本縣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推動計畫(以下稱精進計畫)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分團團員,依規定每週固定減授課2節,請依說明(免備文)辦理,請查照。

主旨:如標題。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旨揭輔導團團員每週固定減授課2節,應為實際在校有授課教師(不含校長或其他在校無授課教師),請學校審視名單,114922()將正確經費概算表寄至承辦人信箱(無需求或學校無輔導團員亦須寄信回覆)

 三、本案經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精進計畫經費支應。因應115年度《財政收支劃分法》施行,經費執行方式將有所調整,114學年度上學期所需經費須於1141230日前核銷完畢(上學期115年1月份每週減課代課費請估到下學期所需費用);為利經費核銷作業順利進行,請各校確實評估上下學期所需經費,並據以分別填報申請經費數額。

主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張心秀
連絡電話: 8462860分機569
公告時間: 2025-09-16 15:26:00
最後修改: 2025-09-16 15: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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