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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有關申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度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在職進修特教專業知能及進用專任合格學前特教教師補助經費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國教署 114 年 11 月 6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45602809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私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在職進修特教專業知能及進用特教專業師資,以優化學前融合教育環境,補助基準及補助對象說明如下:

(一)補助提供教保服務人員在職進修特教專業知能:招收身心障礙幼兒之立案私立幼兒園,園內有現職專任合格教保服務人員於 114 年(114 年 1 月至 12 月)參加師資培育之大學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之特教專業知能研習進修 36 小時,且該園確實辦理身心障礙幼兒轉銜通報;符合規定者,每位教保服務人員,最高核定該園新臺幣(以下同)1 萬元。

(二)補助進用專任合格學前特教教師:

1.招收身心障礙幼兒之立案私立幼兒園進用專任合格學前特教教師任職滿 1 年以上,且該園確實辦理身心障礙幼兒轉銜通報;符合規定者,每進用 1 位教師,最高核定該園 1 萬元。

2.私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於任職期間取得學前特殊教育教師資格且持續任職滿 1 年以上;符合規定者,取得資格滿 1 年者,每位教師核定 1 萬元。

三、如有符合上開規定者,請於 114 年 12 月 31 日前將申請表核章 後與相關證明文件,免備文逕送至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辦理,另請將申請電子檔寄至 q2356a@hlc.edu.tw ,俾利彙整。

四、檢附相關申請表。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蘇文忻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0
公告時間: 2025-11-10 09:09:00
最後修改: 2025-11-10 0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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