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

主內容區域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130262

極重要 轉知 「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2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601667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依據教育部11572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601667D號函辦理。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 moe.gov.tw)下載。

  • 1150724設施設備標準修法發布令.pdf
    1) 1150724設施設備標準修法發布令.pdf
  • 1150724設施設備標準修法條文.pdf
    2) 1150724設施設備標準修法條文.pdf
  • 1150724設施設備標準修法附表.pdf
    3) 1150724設施設備標準修法附表.pdf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戴子軒
連絡電話: 8462860-257
傳真號碼: 8462780
公告時間: 2026-07-27 14:47:00
最後修改: 2026-07-27 14:47:16
點閱數: 426

下中左區域內容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