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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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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86

公告 核定貴園辦理「115學年度教保服務機構辦理普通班融合教育輔導」經費,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5 年 6 月 22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50056852 號函辦理。

二、本案請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捷報作業要點及相關經費支用規定辦理,並於辦理完畢 20 日內檢具本案計畫申請書、歷次輔導紀錄表、執行成果彙整報告表,如有結餘款請以支票繳回(無則免付)及花蓮縣政府補助(委辦)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報府辦理核結。

三、檢附核結相關文件。

  • 115學年度普通班融合教育輔導執行成果提報資料檢核表.odt
    1) 115學年度普通班融合教育輔導執行成果提報資料檢核表.odt
  • 花蓮縣非縣屬學校用經費結報表(範例+空白).xlsx
    2) 花蓮縣非縣屬學校用經費結報表(範例+空白).xlsx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蘇文忻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0
公告時間: 2026-07-30 08:26:00
最後修改: 2026-07-30 08:26:10
點閱數: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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