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

主內容區域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131368

極重要 公告 檢送花蓮縣政府教育處115年度第4次公告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簡章1份。

壹、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貳、報名資格、工作性質

職稱

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簡稱專輔人員)

()

具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學士學位以上,並具社會工作師證書。

工作內容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十七條(如附件一)

辦公地點

偏遠地區國中(詳如附件二)。

工作方式

專業輔導人員依照學生輔導法由本處視實際需要統籌調派,並依規定完成職前培訓。

服務對象

本縣縣屬高中、國中小學學生及學生之教師和家長。

工作時間

每日8小時,必要時配合專業服務需求。

年齡
性別

不限。

其他

  1. 需對學校社會工作有高度熱忱、具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且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及第十條情事者。
  2.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1. 工作條件及續聘等規定詳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如附件一)
  2. 因需接受統籌調派支援縣內高國中小,專業輔導人員需具備交通能力(駕駛機車或汽車)

參、錄取名額(詳如附件二):

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

正取錄取名額

2

備取錄取名額

2

肆、簡章請自行於下列網站下載:
一、花蓮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s://news.hlc.edu.tw/
二、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https://counseling.hlc.edu.tw/

伍、報名期間:即日起1150904(星期五)

  • 花蓮縣政府115年度第4次公告專業輔導人員甄選簡章1150821公告.pdf
    1) 花蓮縣政府115年度第4次公告專業輔導人員甄選簡章1150821公告.pdf
主辦單位: 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吳秀豐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36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26-08-21 15:28:30
最後修改: 2026-08-21 15:31:45
點閱數: 187

下中左區域內容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