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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府辦理「花蓮縣115學年度校長特殊教育知能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依說明薦派相關校長及主任參加並核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辦理研習之目的,係為提升學校行政人員對特教學生危機事件的預防與處理能力,並營造友善、共融且具情緒支持的學習環境。
二、參加對象:
(一)全縣國中及國小校長, 120 名。
(二)全縣國中及國小學務或輔導主任, 120 名。
三、研習時間與地點:
(一) 時間: 115 年 9 月 30 日(三),下午 13:30-16:30 。
(二) 地點:瑞穗國中育樂館。
四、報名方式: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進行線上報名(報名網址: https://special.moe.gov.tw/menuLayout/study-info?id=609091 ),參與研習之學員依實際參與場次核發研習時數。
五、請准允報名校長及主任公(差)假登記參加;假日參與研習者,請依實際參與時數核予補休。
六、檢附研習實施計畫 1 份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研習活動承辦人: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劉湘綺組長(聯絡電話: 8881567#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