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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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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教育部訂於115年10月28日辦理「116年度智慧化淨零永續校園推動計畫」線上徵件說明會(如附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10 月 1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52702994 號函辦理。

二、為呼應我國 2050 淨零排放政策,教育部持續辦理智慧化淨零永續校園推動計畫,規劃「探索、實踐、示範」三階段推動架構。其中基礎性校園計畫包含「基礎性校園自主永續探索計畫」及「基礎性校園永續實踐計畫」,示範性校園計畫為「示範性永續校園改造計畫」,透過校園碳管理、智慧化環境監測及永續實踐等策略,引導學校循序推動淨零轉型,提升節能減碳成效,逐步建構具在地特色及示範擴散效益之智慧化淨零永續校園。各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徵件日期:採線上申請,自 115 年 10 月 28 日至 115 年 11 月 30 日止。

  (二)參加對象:全國各級公私立學校(不包括幼兒園)。

  (三)申請類別:

    1 、基礎性校園計畫

      (1)基礎性校園自主永續探索計畫(下稱基礎計畫):

        甲、採部分補助,每校補助上限為新臺幣(下同) 15 萬元經常門經費(包括校園盤查費)與 5 萬元資本門經費設備費(以智慧化監測設備為主,減碳設備為輔)。

        乙、基礎計畫應以校園環境盤查、碳盤查及永續檢視為基礎,盤點校園資源與在地特色,蒐集環境及能資源數據,發展全校式淨零永續路徑、校本課程及校園發展藍圖,作為推動節能減碳及淨零轉型之依據,逐步落實校園永續治理與淨零轉型。

      (2)基礎性校園永續實踐計畫(下稱基礎實踐計畫):

        甲、採部分補助,第 1 階段每校補助上限為 10 萬元經常門經費(包括先期規劃費);經第 1 階段規劃成果審查通過者,擇優補助第 2 階段業務費(經常門)及投資設備費(資本門),每校補助上限為 10 萬元經常門經費與 150 萬元資本門經費。

        乙、基礎實踐計畫應以校園低碳實踐及環境改造為核心,透過環境現況盤點、能資源管理及智慧化監測機制,掌握校園碳排放與減碳潛力,並依學校發展需求研擬單一或複合主題之系統性減碳策略,建立具在地特色之校園永續實踐模式,逐步落實淨零轉型並提升節能減碳效益。

    2、示範性校園計畫

      (1)示範性永續校園改造計畫(下稱示範計畫):

        甲、採部分補助,第 1 階段每校補助上限為 10 萬元經常門經費(包括先期規劃費);經第 1 階段規劃成果審查通過者,擇優補助第 2 階段業務費(經常門)及投資設備費(資本門),每校補助上限為 10 萬元經常門經費與 600 萬元資本門經費。

        乙、示範計畫應以因地制宜之校園及周邊環境議題為主軸,透過創新性硬體設施建置、智慧化監測及數據管理機制,推動節能減碳、資源循環、生態環境及健康校園等整合性改善措施,並結合校園特色與課程教學,建構具示範效益、擴散價值及在地特色之淨零永續校園模式。

三、本說明會採線上報名,需取得研習時數者,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填寫相關資料。(課程名稱:教育部 116 年度智慧化淨零永續校園推動計畫說明會;課程代碼: 5756887),大專校院人員或無需研習時數者,請至 Google 表單填寫報名資料(https://forms.gle/nRTPgB1TUPpoD3SP8 ,倘對計畫申請及線上報名有疑問,請洽本案專案助理吳小姐, email : sdgsfortw@gmail.com ,電話:(04)2219-5174 。

  • 教育部116年度智慧化淨零永續校園推動計畫說明會.pdf
    1) 教育部116年度智慧化淨零永續校園推動計畫說明會.pdf
  • 智慧化淨零永續校園推動計畫徵件說明.pdf
    2) 智慧化淨零永續校園推動計畫徵件說明.pdf
主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李少鈞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6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26-10-02 10:27:00
最後修改: 2026-10-02 10:39:56
點閱數: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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