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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行政公告 有關115學年度教師請身心調適假所遺課務鐘點費,由於中央尚未完全確定是否另將另案補助相關經費,若貴校115學年度起已有教師請假,相關經費請先由貴校人員維持費先行墊付。
有關115 學年度教師請身心調適假所遺課務鐘點費,由於中央尚未完全確定是否另將另案補助相關經費,若貴校 115 學年度起已有教師請假,相關經費請先由貴校人員維持費先行墊付,若中央後續有相關經費補助通知,本府將另案發函通知各校,屆時再煩請各校將相關經費結報表及原始憑證影本報府請款並辦理歸墊轉正作業;若屆時中央後續無相關經費補助,則逕由貴校人員維持費項下支出。
另請各校務必再次確認 114 學年度(114/10/10-115/7/31)期間是否仍有尚未請款之經費需求,若有請儘速於 115/10/30 前將經費結報表(子目代號 CC4138)及相關原始憑證影本報府請款,逾期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