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98學年度第1學期第2階段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及其他情況特殊學生補助經費核定表1份,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98 年 11 月 10 日台國(一)字第 0980186892P 號函辦理。
二、本案初核金額新台幣 995 萬 3,378 元,教育部總補助金額為 774 萬 5,304 元。
三、檢附「98 學年度第 1 學期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第 2 階段補助經費核定表」1 份,因教育部核定補助經費僅約申請總需求 80%,不足部分請各校及早因應(請各校吸納、自籌或另做課程規劃),落實課後照顧以促進兒童健康成長,使父母安心就業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