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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電子化系統(支付作業)應行注意事項

1.請務必安裝完成財政電子化系統,並上線測試新系統。
2.請確認財政電子化系統作業標準模式。
3.99 年度之付款憑單請用財政電子化系統轉檔列印或直接以該系統簽開列印憑單送府辦理支付。
4.各國小及戶政所、花蓮縣水產培育所之會計系統,係使用中辦簡會,在財政電子化系統皆可做轉檔動作。可以簡會登打付款憑單後轉檔資料上傳至財政電子化系統並列印憑單或直接以財政電子化系統登打付款憑單再以中辦簡會登帳
5.有關轉檔資料各國小請逕上 98 年 12 月 8 日教育網站中心查。另戶政所部份業於 98 年 12 月 9 日財支第 0980208687 號函送在案。
6.各一、二級機關、國中會計系統係使用敏腦公司部份,其轉檔作業尚在洽辦中,倘於未發包完成前, 99 年度各項預算之執行,請依財政電子化系統簽開列印憑單送府辦理。
7.付款憑單之【匯款/兌付銀行】欄,若領取方式選 1 屬匯款(存帳)則無需輸入,若領取方式為其他方式(自領、郵寄、轉領),依受款人地址所在地輸入其兌付銀行,本科提供其代碼如下: 001 台灣銀行花蓮分行 003 新秀地區農會 004 吉安鄉農會 005 壽豐鄉農會 006 鳳榮地區農會 007 光豐地區農會 008 瑞穗鄉農會 009 玉溪地區農會 010 富里鄉鄉農會
外縣市之兌付銀行則輸入 001 台灣銀行花蓮分行。
8.俟後有關系統之相關訊息及支付作業公告事項請隨時至財政電子化系統參閱。
9.本財政電子化系統之測試持續至 98 年 12 月 18 日止,之後得標公司將清除所有測試資料。另自 98 年 12 月 21 日起各機關學校即可將 99 年度支領各類款項之付款憑單送府辦理。且於該日起得標公司即派員駐點支付科,有關系統操作之任何問題請電洽 8228360 或 8227171 轉 402.403.或 404 。
10.檢附轉檔資料暨薪資劃帳發薪之付款單各 1 份供參。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
承辦單位: 財政處支付科
發布者: 吳貴蓮
連絡電話: 03-8227171#403
公告時間: 2009-12-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09-12-16 0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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