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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請各校協助核對「98學年度本縣國中小教職員工認真推動校務」獎狀核發數量。

一、依據花蓮縣國民中小學教師認真教學獎勵實施要點辦理。
二、檢附本縣國中小學校班級數及獎勵數一覽表,請各校確實核對,俾利縣府製作獎狀。
三、核發名額計算方式:六班以下者二人、七班至十二班者四人、十三班至二十四班者六人、二十五班至三十六班者八人、三十七班至四十八班者十人、四十八班以上者十二人。
四、各校獎狀核發數若有誤,請於 98 年 12 月 28 日下班前,電洽教育處督學室承辦人:古淑珍老師 8462860#212 。
主辦單位: 教育處
承辦單位: 督學室
發布者: 古淑珍
連絡電話: 03-8462860#212
傳真號碼: 03-8462771
公告時間: 2009-12-24 16:00:00
最後修改: 2009-12-25 14:16:00
點閱數: 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