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府訂於99年1月8日辦理有關「各校聘用兼任、代課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應以當日加退勞保為辦理原則」相關作業及疑義說明會,請各校承辦人踴躍參加
一、依據本府 98 年 12 月 31 日府教學字第 0980223898 號函及 99 年 1 月 6 日府教學字 0990001314 號函辦理。
二、旨揭會議訂於 99 年 1 月 8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30 分至 12 時假本府教育處第二會議室舉行,並邀請勞工保險局花蓮辦事處派員與會,針對各校聘用兼任、代課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申報參加勞工保險當日加退保作業及相關疑義與各校研商,請對當日加退保作業及本案有相關疑義的學校務必派員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