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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87

國三身心障礙學生申請鑑輔會紙本鑑定證明送件

各國中特教承辦人員
請詳填附件
並於 99 年 1 月 8 日前
免備文傳真至本科
PS.12 月綜合研判通過學生鑑定文號為府教特字第 0980218542 號


★尚未傳真學校:海星高中〈國中部〉、慈大附中〈國中部〉、自強國中、吉安國中
光復國中、富源國中、瑞穗國中、玉東國中、三民國中、富里國中

請務必於今天下班前傳真至本科
主辦單位: 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羅澤婷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6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0-01-0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1-08 09:53:00
點閱數: 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