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公告】請平和及豐山等2所國小務必99年1月15日下班前掣據(免備文)請撥2688專案第1期1至2月經費。
一、旨揭掣據規定業經本府教育處 99 年 1 月 8 日處務公告(公告編號 888 )、 99 年 1 月 14 日處務公告(公告編號 977 )及本府 98 年 1 月 12 日府教學字第 0990005702 號函(文諒達)。
二、有關進(聘)用人員之勞、健保政府負擔之部分及因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繳退休金所需經費,均已內含於本次經費核配數項下,請於核定額度內妥善運用,不再另予補助。
三、有關代理教師年終獎金之發放,請依人事行政局發布「九十八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核實辦理,貴校所匡列代理教師年終獎金金額如有不足,請於核撥經費項下勻支。
四、截至 99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 時止,平和及豐山等 2 所國小尚未將收款收據送達本府教育處。
五、為即時發放代理、代課教師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1 至 2 月薪資、鐘點費及代理教師年終獎金,請各校務必於 99 年 1 月 15 日下班前按核撥表內合計金額掣據送達本府教育處請款。倘未依限掣據請款,致延誤代理、代課教師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1 至 2 月薪資、鐘點費及年終獎金之發放, 由學校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