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緊急公告】轉知教育部有關98學年度第1學期寒假期間相關應行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1 月 18 日台國(一)字第 0990008331 號 函及本府 99 年 1 月 20 日府教學字第 0990011747 號函辦理(文後送)。
二、鑑於今年寒假過後接續農曆春節假期,為維護連續假期期間校園安全及做好學生假期生活與學習活動的安排,請 貴校加強宣導長假期間應注意下列事項:
1.請加強宣導安全意識,提醒學校做好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2.鼓勵學童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並提醒注意安全,增進學生身心健全發展。
3.每年天氣轉涼之際,也是流行性感冒盛行的季節,於放假期間仍應做好新流感防範措施,以杜絕其傳染。
4.利用春節傳統節日,加強宣導親子間的溝通與孝悌觀念。
5.鼓勵學童善用各項教育資源,加強閱讀或各類學習體驗活動以獲取多元知識內容(如戶外農場體驗學習或利用圖書館相關資源等)。籲請學校開放學校圖書館及運動設施,提供學生及民眾運用。
6.請學校鼓勵學生多運動,日常作息要正常。
7.避免給予學生過多的寒假作業,以利學生安排自主性學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