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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轉學生】花崗國中98學年度第2學期7年級轉學生缺額暨受理轉學生申請登記。

  
依據:依據 97.04.10 發布「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生分發入學實施要點」、
   暨 94.08.18 花蓮縣政府發布「花蓮縣國民中小學轉學作業要點」辦理。


【花崗國中】公告事項:

一、缺額: 7 年級缺額共計 1 名。

二、登記時間:受理轉學登記時間為 99 年 1 月 28 日至 1 月 29 日止
 (上班時間:上午 8 : 00 至 11 : 30 ;下午 2 : 00 至 4 : 00 )。

三、聯絡人:花崗國中教務行政組 電話: 03-8323924 #31 #32

四、繳交證明文件:依據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分發入學實施要點第十點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辦理。並請家長提交下列證明文件以供審核分發,資料不全或未提供,自
行負責。

★第十點第(二)款
 1 、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需與直系二親等設籍同一戶,戶口名簿不予採認)。
 2 、設籍地房屋所有權狀影本(學生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或監護人持有坐落學區內房屋)
 3 、依公證法完成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未經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不予採認)
 4 、公有宿舍配住證明。
 5 、政府機關出具之在職證明或公私立機構核發之所得稅扣繳憑單影本。

★第十點第(三)款
 依下列各項優先順序及設籍先後辦理分發至額滿為止:
 1.本校教職員工子女。
 2.軍公教人員因職務調入學區內配有宿舍者之子女。
 3.學生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或監護人持有座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或公證租賃證明。
 4.在學區內就業之公、私立機構之子女,且就學無安全之虞者。

五、公布錄取名單時間:將於 2 月 3 日下午於花崗國中校門口穿堂及網站公告審查錄取名單。

六、逾期不受理,通訊報名亦不受理。

★花崗國中網址: http://www.hgjh.hlc.edu.tw/  公告編號: 1747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梁月卿
連絡電話: 8462860-227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01-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1-21 13:14:00
點閱數: 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