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腸病毒防治工作,請落實腸病毒防治及衛教宣導事宜。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99 年 1 月 21 日台體﹝二﹞字第 0990004786 號函辦理。
二、 歷年腸病毒流行期約在 4 月至 9 月, 98 年因腸病毒 71 型活躍程度低,致疫情較平緩,但各項防治工作不可鬆懈。為建立與落實學童衛生觀念,提昇腸病毒衛教宣導之成效,請國小及幼稚園建立防治機制,確保學童之健康。
三、 本處將會同衛生局執行「教托育機構洗手設備及衛教宣導」查核輔導作業,持續至流行期結束,請學校配合辦理:
(一) 洗手設備查核重點:有無提供肥皂或洗手乳、有無提供擦手紙或學童自備手帕、洗手檯高度是否符合學童身高或備有墊高板供幼小學童使用、是否張貼預防腸病毒衛教宣導海報。
(二) 衛教宣導成效查核重點:每一機構至少抽測 5 名學童了解是否能正確回答洗手時機,並正確執行洗手步驟。
四、 腸病毒防治及衛教資訊,請至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網站查詢下載(網址:
http://www.cd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