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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為調查99年度國中小水電費支用情形,請各校至線上填報系統按月填報,以利彙整。

1.水費、電費請分開填報,並請按月填報。
2.學校代號(正確應只有 3 碼,超過 3 碼請自行更正),請依花蓮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各機關學校代號一覽表填報,以利排序。
3.收據金額原則上請填入收到帳單月份,不管實際使用水電費是何期間。
4.請填當月收據金額(非累計數),當月為零者,請上線填 0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吳秀豐
連絡電話: 8462860轉310
傳真號碼: 8462782
公告時間: 2010-02-0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2-06 09:38:00
點閱數: 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