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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電腦教室資訊設備租賃案,若學校因校舍整建希望延後施工,請學校主動通知教網中心與施工廠商。

一、施工期 98 年 12 月 31 日至 99 年 3 月 15 日。
二、因廠商生產線已陸續完成,將於 2 月開始出貨,廠商告知(1)會先以貨運送出電腦主機(2)螢幕與電腦主機不同出貨時間,螢幕會另行以貨運送出(3)廠商在派員去組裝。
三、若學校因校舍整建無法提供電腦教室空間,並希望延後施工者,請學校(總務主任或網管教師)主動通知教網中心 1.Email 知會 hlc@hlc.edu.tw 李政蒲 2.電話通知施工廠商 0933484104 李安仁先生,廠商接獲通知後會暫停出貨,並提供停工切結書讓學校簽寫,待學校校舍整建完畢後在與予施工。
四、以上通知事項請學校於 2/12 日前完成,逾期未予通知者將由學校自行保管相關電腦設備。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網路中心
發布者: 李政蒲
連絡電話: 03-8462860#507
傳真號碼: 03-8577524
公告時間: 2010-02-0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2-09 10:09:00
點閱數: 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