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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安填報問題】已填報校園治安事件彙報表,但電腦記錄顯示無。

1.問題:明明依規定,於當日上網填註「校園治安事件彙報表」
查證電腦,甲校確定有上網資料,
那為何校安中心於甲校記錄顯示無上網填註呢?
2.回答:甲校確定有上網資料,但未依正常程序操作,
校安中心資料庫發現甲校,是直接修改先前資料(←這是錯誤的步驟)
ex:(請參閱夾帶檔案說明)
   甲校填報時,應於【線上填報】,按滑鼠左鍵,不是 → 在甲校,上次於網頁登錄的 資料,直接《修改》

   依序完成(正常程序):
   A_一.本週本校發生之校園暴力及霸凌(含恐嚇勒索)事件件數
   B_二.本週本校發現學生疑似參與幫派人數
   C_三.本週本校發現學生濫用藥物人數
   D_四.本週貴校所發生的事件,是否需要由教育部通知警方協助處理
   E_五.請輸入通報序號:上述有填註發生件數,請填註該則的校安序號
   F_送出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戴依岑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25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03-0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3-09 15:38:00
點閱數: 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