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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時完成99年03月第 1週「校園治安彙報」之學校, 請於 99.03.09.18時完成補報作業。
各校若有事件發生,除陳報縣巿教育局外,
務必請至校安中心登錄(完成校安通報作業,會有序號),並於每週報表之「備考」欄中,登錄該則『校安通報之序號』,各校之「件數」與『校安通報之序號』數量,才能相符。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25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03-0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3-09 1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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