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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 貴校依教育部「國民中小學中輟學生復學輔導強化策略」配合辦理相關措施,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3 月 4 日台國(一)字第 0990033579 號函辦理(99.3.16 府教學字第 0990036683 號函諒達)。
二、為落實維護學生受教權,若有學生權益受損之情事,請撥打本府 24 小時檢舉專線( 03 ) 8227171 。
三、檢附本縣「國民中小學中輟學生復學輔導強化策略」各級學校辦理事項表 1 份。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曾若玫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36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03-1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3-15 18:47:00
點閱數: 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