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中小及幼稚園請注意!有關教育部補助本縣98學年度下學期學生團體保險費,請於3月31日前至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公司網站完成投保暨繳費,並請依說明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 98 年 6 月 9 日部授教中(四)字第 0980509508 號函辦理。
二、 98 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決標金額為每生 464 元,該保費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定額補助 160 元(分上、下學期各 80 元),符合全額補助條件者上、下學期補助 232 元。
三、有關幼稚園學童補助對象,限為公立及已立案私立幼稚園核定班級人數內之滿 4 足歲以上兒童與法令規定 3 歲入學之特殊學童。另學生滿 65 歲以上未能參加本保險而自行投保其他意外、醫療之人壽險者,仍依上開標準補助補險費,惟應繕造請領清冊留存貴校備查。
四、為協助各級學校順利上網投保,請縣立體中、國中(含私立中學國中部)、國小、幼稚園及超過 65 歲自行投保學生,實際核算實際確定參加投保人數並詳實統計,俾利本府請領 98 學年度下學期學生平安保險費補助款之依據
五、倘未於 3 月 31 日前完成投保暨繳費事宜,致本府未能及時報教育部完成補助之學校,將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