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26745

★公告★有關99年度辦理第1階段「補強工程(含設計監造)」之相關學校,詳如說明,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1 月 28 日台國(一)字第 0990016804 號函辦理。

二、有關「補強工程」之招標相關文件(範本),請至行政院工程委員會

  ( http://www.pcc.gov.tw )下載,其網站下載路徑為「網站首頁」

  →「法令規章」→「政府採購法規」→「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

三、另依行政院工程委員會 97 年 2 月 4 日工程企字第 09700056250 號函示:

  「為提醒技術服務或工程廠商注意法令規定…(略),各機關辦理技術

  服務或工程採購時,於招標文件提供廠商相關法令,並規定廠商於投

  標或開工前需檢附切結書。」(註:投標須知範本第七十七條亦有載明)

四、檢附「行政院工程委員會函附件電子檔」及「99 年度補強工程經費計

  算及支用範圍」等相關文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陳蕙蘭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3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0-03-2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3-24 10:10:00
點閱數: 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