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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教育部有關「沙塵暴空氣品質惡化警告知懸浮微粒濃度條件及學校因應措施」,敬請本縣體中及國民中小學參照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3 月 23 日台國(一)字第 0990047857 號函辦理。

二、「沙塵暴空氣品質惡化警告知懸浮微粒濃度條件及學校因應措施」詳如附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許玉純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26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03-2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3-24 17: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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