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請注意!有關學校擬提報H1N1新型流感校長敘獎部分3月26日為截止日,逾期不予受理。
●本案本府業於 99 年 3 月 16 日府教體字第 0990041122 號函文各校【班級數包含美術班、體育班、音樂班、幼稚班、國幼班及特教班】。
●倘學校敘獎有包含校長,請依附表於 99 年 3 月 26 日前逕 MAIL 至” tsh@hl.gov.tw ”辦理,逾期者不予辦理。
●俟本處彙整學校提報校長敘獎名單予人事處,人事處核布校長敘獎令後,學校再發布其他人員敘獎,並副知本府。
●倘學校敘獎未包含校長,請依 99 年 3 月 16 日府教體字第 0990041122 號函之說明,逕行辦理其他人員敘獎,並副知本府。
●考量大型學校有 2 名校護,除國風國中、花崗國中、明義國小及中正國小等 4 校,可報 2 名校護,其他人員 3 名共 5 名,其他學校仍請依府教體字第 0990041122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