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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公告》「99學年度教育部補助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遴選作業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2 月 8 日台訓(一)字第 0990019873A 號書函及本府 99 年 2 月 23 日府教學字第 0990026656 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 98 年 12 月 4 日函頒之「品德教育促進方案」,為促進各級學校發展品德教育教學方法與推動策略,並透過成果發表與經驗分享,帶動整體學校社群之品德教育發展與永續經營,規劃辦理「99 學年度教育部補助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
三、請學校參考「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規劃擬訂 3 年(99 年 8 月 1 日至 102 年 7 月 31 日止)之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經學校校務會議或品德教育推動小組(需納入教師、家長與學生代表)討論後,於 99 年 4 月 20 日前檢附計畫申請書(含資料檢核表、經費表等)1 式 6 份函報本府初審,請依規定時程檢送資料,逾期者將不受理。
四、受補助學校應於隔年 8 月 31 日前辦理結案,審查結果執行成效不佳者,除函請其加強改進外,並錄案列入下一申請案不予補助或減少補助款之依據;辦理績優者,依相關規定辦理表揚。
五、旨揭遴選作業說明請至教育部訓委會網站之「作業表格下載」專區下載使用。
六、檢附「96-98 年品德教育績優學校名單」及「各縣市品德教育網站一覽表」,請大家參考。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余晨慧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37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04-0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4-07 11:17:00
點閱數: 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