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府委託花蓮縣吉安國中辦理第50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各校應於99年5月3日下午16時以前,將下列表件及資料寄(送)達吉安國中,請 查照。
一、各校應於 99 年 5 月 3 日下午 16 時以前,將下列表件及資料寄(送)達承辦學校:吉安國民中學(花蓮縣吉安鄉中山路三段 662 號,電話: 03- 8523136 ),逾期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一)「學校科學展覽會作品參展件數統計表」(如附件二)一份。
(二)「學校科學展覽會作品參展清冊」(如附件三,請勿裝訂在說明書內)一份及電腦檔案 1 份( MICROSOFT EXCEL 可開啟之檔案)
(三)「作品說明書」電子檔案( WORD 或 PDF 檔)一份。作品說明書及電腦檔案(格式如附件四、五、六、七,每件作品書面說明 4 份, PDF 與 WORD 電腦檔案各 1 份,電腦檔案與作品說明書內容須一致,文字與圖表須排版完成於 1 個檔案中)。
二、檢附本(第 50)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