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27206

第1次公告:有關98學年度下學期國中小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交通費,請 查照。

1.請各校承辦人就附件 1 核定表檢視.
2.檢視內容:(1)有無漏列貴校母語教師(2)母語教師所跨學校是否缺漏貴校
3.檢附交通費基準表供參.
4.如有疑問請於本週五(4/23)下班前來電修正,本案日後不辦理追加.請各校承辦人詳細檢查.謝謝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輔導團
發布者: 許書彬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527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0-04-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4-21 18:01:00
點閱數: 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