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有關98學年度寒假調整放假補課事宜一案,請本府所屬國民中、小學確實依說明事項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4 月 21 日台國(一)字第 0990063108 號函辦理。
二、有關 98 學年度寒假及春節連續假期調整與補課日期相關事宜,本縣業依據教育部 99 年 1 月 15 日會議決議,採 99 年 2 月 11 日、 12 日、 19 日等 3 日調整放假,並於 99 年 7 月 1 日至 3 日補行上班上課(本府 99 年 1 月 20 日府教學字第 0990012281 號函諒達)。
三、有關國小 6 年級與國中 3 年級應屆畢業生補課日期安排事宜,本府係採原畢業日期延後 2-3 天方式辦理。倘學生、家長及老師針對本府所訂應屆畢業生之補課原則有所疑義,請學校本權責與所屬學生、家長及老師進一步溝通說明。
四、若因學校個殊性原因或需要 (如 99 年 7 月 1 日起,出借教室作為大學入學指考試場之用),則由學校報府核備後調整補上班上課時間(惟不得利用早自習或午休時間補課,以免影響學生作息、身體健康及學習品質)。
五、本縣 98 學年度國民中小行事曆 990119 修正版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