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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教育服務役役男選填學校的流程及撥交至校後服勤管理常見問題((1)罰勤及禁足(2)申誡及記過(3)罰薪及輔導教育 (4)調整服勤處所 等處理流程


一、依據每一梯次教育部軍訓處告知員額表,本府分各項專長別預擬撥補學校名單送教育部
  核定後,役男於高雄澄清湖受訓中心結訓時,按個人受訓成績順位上台填寫自己要服勤
  的學校。教育部軍訓處在高雄澄清湖辦理會銜撥交作業當日,各縣市教育處才能得知該
  梯次役男名冊。

二、有關役男個人的「特質」問題,各縣市教育處無法事先得知,須於撥交至各校實際服勤
  後,與校方師生互動後方能瞭解,本府希冀役男到校後,請各校相關人員多加輔導役男
  的言行舉止、生活常規及服勤內容。並隨時做考核紀錄,俾供日後獎懲依據。若有役男
  素行不良,請「役男服勤管理要點」之懲戒辦法實施,懲戒原則應循序漸進處理,務必
  做好懲戒紀錄、役男管理會議紀錄。另與與花蓮縣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輔導教官聯繫,
  雙管齊下儘早導正役男言行,免得役男與學校相關人員嫌隙日益擴大,徒增日後協調困
  難度。

三、轉述教育部軍訓處歷次役男工作會議說明懲處權責區及流程:
  (1)罰勤及禁足:學校依權責核處,並做成紀錄。
  (2)申誡及記過:學校備妥罰勤、禁足等懲戒紀錄及再次犯錯之完整事件報告書,報請
          教育處核處。
  (3)罰薪及輔導教育:由學校備妥歷次罰勤、禁足、申誡及記過等懲戒紀錄及再次犯錯
            之完整事件報告書陳報至教育處,再由教育處報請教育部核定。
  (4)調整服勤處所:由學校備妥平時懲戒考核紀錄及再次犯錯之完整事件報告書陳報至
          教育處,再由教育處報請教育部核定。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劉適程
連絡電話: 8462860分機311
傳真號碼: 8462782
公告時間: 2010-04-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4-30 10:34:00
點閱數: 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