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28944

轉知 轉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金辦理改善競技運動訓練環境作業要點」,自即日起生效。

一、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於 99 年 8 月 2 日以體委設字第 09900170872 號令訂定發布旨揭要點。
二、有關「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金辦理改善競技運動訓練環境作業要點」及其附件,請詳見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為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6145/ch05/type2/gov47/num22/Eg.htm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吳珮君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5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0-08-0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8-04 17:10:00
點閱數: 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