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99學年度第1學期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聘用事宜,請學校依說明事項辦理。
一、為辦理 99 年度第 1 學期教師助理員聘用事宜,請學校於開學後 1 週內將進用教師助理員名單寄至(wutu@nt.hl.gov.tw)或傳真至 8462780 本府特教科憑辦,並於期限內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pp://
http://www.set.edu.tw/)建立新進用之教師助理員檔案資料。
二、另請玉里國小、鳳林國中、國風國中於 99 年 8 月 31 日下班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教師助理員線上申請作業。
三、檢附學校端及助理人員端之教師助理員操作手冊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