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公告★★ 本縣99學年度【後備軍人緩召3款暨逐召4款】-【校長逐召-新發生申請作業】應辦理而截至 99.8.30 未收到送件之學校名單。
一、依據 99.6.29 講習資料辦理。
二、校長逐召 4 款新發生:應於接奉新聘書(初聘) 30 日內提出申請,如逾期未
辦理者,視同放棄,應併於年度申請時辦理;有效期
限自核定日起至聘期屆滿之年 12 月 31 日止。
三、尚未收到逐召新發生申請處理名冊學校:
國小:明禮、明恥、北昌、豐裡、北林、
鶴岡、源城、大禹、銅蘭、馬遠。
★★ 如於暑假期間,以學校開學之日起 30 日內申辦,並由申請單位於函文內詳註
學校開學日,以利審查。教師緩召作業亦同。(講習資料第 5 頁)
四、教師緩召 3 款各業務(新發生、初次、延長時效、原因消滅),各校應於
事實發生 1 個月內備文送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辦理。
★ 花蓮縣後備指揮部 承辦人 廖玉秋小姐 電話: 03-8322104 轉 863404
★ 學管科承辦人 梁月卿 電話: 8462860-232 傳真: 8462776
★ 第 1 次公告時間: 99.8.30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