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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最速件】【重要提醒】請尚未寄送輔導老師相關背景資料與聘書之學校於9月29日前完成,以俾配合教育部考核。

為配合 10 月中央對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考核,以及統合視導指標抽查,務請各校具符合輔導背景資格的老師,送輔導教師「聘書影本資料」及「相關佐證資料」,請於【9 月 29 日以前】送至本處。(例如:B類,請檢附專長資格之教師證書或專長證照影本)。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邱毓婷
連絡電話: 03-8462860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09-2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9-27 07:45:00
點閱數: 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