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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最速件】【重要提醒】請尚未提供單一窗口聯絡人資料之學校於9月30日前完成,以俾本縣警察局各分局尋獲各校中途輟學學生時作密切聯繫。

一、依據「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與本府 99 年 8 月 27 日府教學字第 0990145165 號函辦理。

三、為加強國民教育階段中途輟學學生之通報與輔導復學,擬請各校設一聯繫窗口,即時受理警政單位通知,執行協助尋獲學生之復學事宜。

四、各校單一窗口聯絡人,認真負責協助學生復學有功者,由本府教育處每學年統一彙整後,核予敘獎。

五、單一窗口聯絡人資料格式如附件檔案,務請尚未完成提供資料的學校,於 9 月 30 日前 MAIL 至承辦人信箱: b8925033@yahoo.com.tw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邱毓婷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3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09-2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9-27 07: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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