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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提醒 【公告】【重要提醒】請繼續承接或有意辦理100年度友善校園計畫之資源中心/學校可開始準備計畫之擬定,相關經費請先依教育部99年友善校園計畫手冊及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之規定編列。

請繼續承接或辦理【100 年度友善校園計畫】之資源中心/學校,請開始著手準備計畫之擬定,相關經費請先依教育部 99 年友善校園計畫手冊及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之規定編列,並寄送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

詳細之規定俟教育部公佈 100 年度的計畫與經費編列規定後,將發文至各校,請各校修正後報本府,以俾後續轉陳教育部核定。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邱毓婷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3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09-2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9-27 0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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