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服務役第86梯次役男服勤處所分配表及配合事項 ( 詳如說明 )。
一、第 86 梯次分配學校名冊如下:
鳳林國中(中輟專長)、北昌國小(英語專長)、東竹國小(英語專長)、鑄強國小
(英語專長)、奇美國小(國民小學教師證或教學專長)、卓楓國小(國民小學教師證或
教學專長)、明義國小(維護校園安全暨教育行政)、瑞穗國中(維護校園安全暨教育
行政)、南平中學( 屬『春暉協同』役男,以任務支援方式派遣,任務結束後即返回
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 )
二、請上列學校役男管理人員務必於 99 年 10 月 4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 30 分前至花蓮縣校外
生活輔導委員會二樓(進入花蓮農校大門左轉 200 公尺),參加本梯次役男會銜撥交作
業並攜回『役籍資料袋』,妥為保管直至退伍前 15 日,隨『移轉單』函送至花蓮縣
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
三、依據教育部 99 年 3 月 11 日台軍(三)字第 0990039510 號函,要求各縣(市)教育處確實瞭解
新分配役男的住宿環境及設施。請本梯次新分配的服勤處所之
役男管理人員提供兩張住宿環境及設施等照片,列印在 A4 紙上,即日起逕寄
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國民教育科(970 花蓮縣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 役男管理幹部
黃裕峰 收),俾供教育部軍訓處不定期實地督訪查核。
四、役男分發至貴校服務後,務請落實役男的生活管理與服勤管理:
生活管理: 1 、規定役男服勤時依規定穿戴替代役服裝及相關配件,嚴格要求役男儀容
整齊清潔。 2 、請注意役男在辦公室執勤時接聽電話禮儀。 3 、學校須提供役男住宿基本
生活設施齊備,環境通風採光良好,門窗加裝門鎖及窗簾,注意個人隱私,令人有安全
及歸屬感。 4 、基本住宿配備有冬夏棉被、枕頭、書桌椅、衣櫥、床、電扇、檯燈、冷
熱水、衛浴設施具便利性,且不得向役男收取水電或瓦斯費。
服勤管理: 1 、建立役男上、下班簽到紀錄及請假及外出登記簿。 2 、依規定放假,假日
服勤協辦各項活動,表現優良,可依替代役男實施條例第 55 條規定給予榮譽假獎勵。
3 、須注意役男執行勤務工作屬於輔助性質,內容包括直接勤務(協助維護校園安全、
輔助教學、協助中輟生復學輔導、協助特殊職能教育、協助教育行政)及其他勤務(環
境清潔與維護、校園綠化與美化、臨時交辦事項)。 4 、嚴禁指示役男從事與公務無關
之工作。 5 、役男每日服勤時間八小時,延長服勤時間以不超過四小時為限,於事後減
免勤務時間或酌予獎勵。 6 、除放假、請假、差假、服勤及參加訓練外,餘均應於服勤
處所待命。 7 、教育部通令各校杜絕役男與學生獨處機會,並落實平時考核,發現
異常應即時糾正。
五、請自行下載附件檔案--[管理實務手冊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