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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急件】1年級及7年級學生具低收入戶身分者應申請學產基金助學金,勿申請原住民族助學金,請附檔內之學校儘速修正。

一、新竹教育大學通知本縣有部分學校 1 年級及 7 年級之原住民學生且具有低收入戶身分者應依規定申請學產基金助學金,請申請錯誤之學校儘速修正,以避免影響學生權益。
二、檢附申請錯誤學校名單及學生名冊一份。以上學生除有特殊狀況須申請原住民助學金者例外,但須檢附特殊狀況證明書以玆佐證。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蔡素霞
連絡電話: 8462860#238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10-1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10-13 20:36:00
點閱數: 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