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最速件】【重要提醒】為報100年度輔導教師人力運用計畫,請各校於10月27日前確認輔導教師名冊是否需要再作修正或更動事宜。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10 月 7 日台訓(三)字第 0990173223 號書函辦理。
二、有關本府於 10 月底前須將【100 年度】輔導教師人力運用計畫(含補助經費申請表、輔導教師名冊)報部審議,附檔的名冊業已於 8 月底調查完畢,請各校妥善考量,若有需要再更動修正名單,請儘速於【10 月 27 日前】逕寄自承辦人信箱: b8925033@yahoo.com.tw 。
三、本補助經費以輔導教師「減授課」鐘點費為限,特此敘明。
四、班級數 21 班以上之國民中學,依「精緻國教發展方案-國中階段」,所需人事費係由行政院主計處透過現行一般性補助款設算,請勿於本案重複編列經費申請補助,特予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