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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99學年度第二學期國民中學技藝教育開辦事宜,請各國中於99年11月22日(星期一)前檢具相關表件函報本府審查。
一、依據本府 99 年 11 月 4 日府教學字第 0990192692 號函辦理。
二、相關附件
1 、推動國中技藝教育相關經費作業原則。
2 、 99 學年度技藝教育學程實施計畫。
3 、技藝教育開辦計畫範本。
4 、 99 學年度開辦國中技藝教育學程申請表。
5 、合作端經費概算表。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37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11-0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11-04 1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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