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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本府擬修訂「花蓮縣國民小學行政組織及授課節數表」並自100學年度起生效,請各校惠賜寶貴意見,謝謝!

一、依據教育部 98 年 11 月 13 日台國(四)字第 0980197979B 號函辦理。

二、此次修訂重點為將導師及科任每週授課節數改為固定節數,即「導師每週授課節數擬修訂為 20 節」、「科任教師每週授課節數擬修訂為 22 節」。

三、本縣現行「國民小學行政組織及授課節數表」及意見調查表格式詳如附件。請各校就前揭修訂重點或相關議題惠賜寶貴意見(於 99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前填妥意見表後,傳送至學管科許玉純老師信箱 pure5628@nt.hl.gov.tw )。感恩,謝謝大家的配合!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許玉純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28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11-0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11-05 17: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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