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核定受補助凡那比颱風復建經費之學校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公務線上填報系統」填報凡那比風災復建工程執行進度資料。
一、依據本府 99 年 10 月 25 日府財務字第 0990185857 號函及「花蓮縣政府重要施政列管計畫管制考核要點」辦理。
二、本府行政暨研考處管考科陳春蓮小姐電話通知所屬各學校凡那比風災復建工程進度提報教育處彙整總進度填報重要施政列管計畫管制系統。
三、請各校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公務線上填報系統」填報凡那比風災復建工程進度資料(網址:
http://report.hlc.edu.tw/)。
四、本案應填報復建工程執行進度之學校如下:南平中學、化仁國中暨水璉分校、平和國中、光復國中、自強國中、秀林國中、宜昌國中、東里國中、美崙國中、富源國中、壽豐國中、鳳林國中、大禹國小、大富國小、大進國小、大榮國小、大興國小、中正國小、中原國小、中華國小、化仁國小、太巴塱國小、太平國小、太昌國小、文蘭國小、月眉國小、水源國小、水璉國小、北昌國小、北林國小、平和國小、光復國小、光華國小、吉安國小、西富國小、志學國小、秀林國小、見晴國小、宜昌國小、忠孝國小、明利國小、明恥國小、明廉國小、明禮國小、長橋國小、南華國小、春日國小、馬遠國小、高寮國小、國福國小、國福國小、康樂國小、富世國小、景美國小、溪口國小、瑞北國小、瑞穗國小、萬榮國小、壽豐國小、舞鶴國小、銅門國小、鳳林國小、德武國小、稻香國小、靜浦國小、豐裡國小、鶴岡國小、鑄強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