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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尚未辦理99年度身心障礙班經常門及教材編輯費核結學校,於11月26日前檢附結報表及審核表送特教科辦結

一、尚未辦理核結學校:美崙國中、花崗國中、新城國中、吉安國中、宜昌國中、平和國中、光復國中、玉東國中、鑄強國小、中原國小、新城國小、瑞穗國小、萬榮國小、玉里國小、富里國小、中正國小(教材編輯費)。
二,請於 11 月 26 日前檢附經費結報表及一般憑證支付檢核表送特教科辦理核結。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李裕仁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261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0-11-2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11-24 15:59:00
點閱數: 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