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行政院衛生署所訂「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乙份(如附件1),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 99 年 11 月 3 日署授保字第 09900003671 號函辦理。
二、 旨揭方案業奉行政院 99 年 10 月 29 日院臺衛字第 0990059594 號函同意備查。請學校主動發掘符合「近貧戶條件」家庭或 18 歲以下有就醫需求之兒童及少年,向中央健康保險局轄區業務組通報(聯絡窗口名單及通報表如附件 2 及附件 3),由健保局協助解卡,以利就醫。
三、 另檢送「經濟困難民眾的健保費與醫療協助措施」(現行制度,如附件 4)及「幫助您安心就醫」(旨揭方案新措施,如附件 5)各乙份,請加強宣導。如有需要,請電洽 0800-030-598 。